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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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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和没收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宣判之前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时可以选择交保证金还是请人作担保,交保证金的话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可以退还,但也可能会被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和没收的规定是怎样的?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和没收的规定是怎样的

  首先,保证金在交纳之后主要会有退还和没收两种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此是非常清楚的认识的,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保证金是会退还的,具体来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当然,也不能否认有些人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不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逃离居住地,或者是为了证明罪轻或者无罪而伪造证据、毁灭证据。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说明其自愿选择了让已交的保证金遭受损失。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之后,可以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

  其次,犯罪嫌疑人、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是应当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被保证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需注意,公安机关截留、挪用、擅自没收保证金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不退还应当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可以抢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于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受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事务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规定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相应的批准机关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和没收的规定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同时还介绍了取保候审的流程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国家责令取保候审人缴纳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等取保候审期满后可以申请退回保证金,如果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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