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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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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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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在看守所执行

对于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在看守所执行这个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若有期徒刑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有期徒刑可以在看守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关于判刑后送到哪个监狱,这个没有明文规定,要一般是判决地监狱,也有可能分配到外地监狱,具体需要联系看守所的负责人,或者等被告人下监之后会有具体通知邮寄到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死缓、徒刑、拘役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二、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办

  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即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首先应当根据该罪行的性质来确定由公、检、法哪一家机关来管辖,即应当由哪一个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如贪污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而盗窃案件由公安机关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了该漏罪的管辖权后,由有权机关进行侦查,如果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则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决定是否起诉;如果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则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再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处理。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有期徒刑可以在看守所执行问题的解答,以及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办的介绍。从上文可知,罪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至公安机关与监狱,公安机关将在30天后罪犯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将罪犯移交至监狱执行,罪移交前刑期只剩不到三个月,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希望上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不明请咨询南京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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