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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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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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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被超期羁押可以得到多少刑事赔偿

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监狱对罪犯的关押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罪犯被超期羁押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机关赔偿自己的损失。那么,被超期羁押可以得到多少刑事赔偿?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被超期羁押可以得到多少刑事赔偿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5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5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刑事赔偿

  ()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但有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被超期羁押可以得到多少刑事赔偿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当事人被超期羁押,有权要求责任机关进行赔偿,在起诉请求赔偿前,一定要先了解国家刑事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才知道自己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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