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59-9621-2410

律师介绍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立案与量刑

刑事速裁程序是否当庭宣判

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内审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那么,刑事速裁程序是否当庭宣判?刑事诉讼中适用速裁的条件有哪些?速裁程序的流程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速裁程序是否当庭宣判

  不一定,也可能择日宣判。法律没有规定开庭到宣判需要多长时间,但规定了审结期限,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各有不同。

  二、刑事诉讼中适用速裁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三、速裁程序的流程

  方案():速裁合议庭采取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录入系统后暂分至承办法官系统,能够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结案。

  方案():速裁合议庭采取登记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录入系统后暂分至立案庭庭长系统,承办法官先接受纸质卷宗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能够调解的案件由庭长将电子卷宗分至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按照法定程序案。

  方案():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按照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由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长,由庭长将纸质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挂案号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后立案窗口将纸质卷宗连同电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议庭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刑事速裁程序是否当庭宣判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的介绍来看,刑事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十日,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案件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